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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扬芯片: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暨投资集成电路芯片测试工厂项目的公告
来源:      时间:2022-12-07 19: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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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2-083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暨投资  集成电路芯片测试工厂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一)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利扬创芯片测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利扬”) 拟在上海市嘉定区购置土地使用权建设“集成电路芯片测试工厂项目”;拟购土地使用权: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北区)JDSB0202单元 25-02C 地块(嘉定区嘉定工业区 1909 号地块),总用地面积约为 26,788.8平方米,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 万元(含人民币 7,000.00万元)购买土地使用权(土地具体位置、土地面积和交易金额等以最终出让文件为准)。 (二)项目建设“集成电路芯片测试工厂项目”,投资总额 69,000 万元人民币,项目达产预计年营业收入额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 (三)本项目建设中涉及的建设用地竞拍、交易地价等事项尚未实施,后续进展顺利与否仍存在不确定性。 (四)本项目投资建设计划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及战略规划,但仍然面临政策、市场变化对项目进展造成的不确定性影响。本项目投资项目涉及的投资总额和具体实施内容等存在变动可能。 (五)本项目涉及投资金额较大,最终实际投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并且存在因资金紧张等因素而导致合作项目无法按期投入、完成的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时间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合理统筹安排资金。 (六)本项目投入建设后,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如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未能达到预期收益/年营业收入、财政贡献、能耗要求、就业人数等风险。  (七)本投资建设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存在无法取得或无法按时取得相关许可的风险。公司会按照当地相关部门要求,积极推进项目投资建设实施工作。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软件开发,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加快推进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国家从财政、税收、技术和人才等多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2020 年 8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下称“8 号文”),制定出台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应用、国际合作等八个方面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环境,深化产业国际合作,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集成电路专业代工模式的出现造就了产业链的专业分工,专业测试在集成电路产业链中起着成本控制和保证品质的关键作用。随着集成电路行业在国内的快速发展,迫使专业测试加快发展,率先实现产能扩张、建立技术优势的厂商先发优势明显,有望通过规模扩大和构筑技术壁垒迅速拉开与竞争者的差距,迎来良好的发展契机。  为把握市场机遇,公司结合现阶段集成电路测试产能的经营情况和未来业务发展战略需要,拟投资建设“集成电路芯片测试工厂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签订与本次购买土地和项目投资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  (三)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暨投资集成电路芯片测试工厂项目的议案》,同意上海利扬以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 万元(含人民币 7,000.00 万元)购买土地使用权,并将在该土地上投资建设“集成电路芯片测试工厂项目”,新建厂房、设备购置、安装及调试等预计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 69,000 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此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暨投资集成电路芯片测试工厂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上海利扬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集成电路芯片测试工厂项目”系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并经过充分评估和论证。本次项目的投资建设系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公司的总体实力,加快国内市场客户开拓的进度,进一步提升集成电路独立第三方测试的业务规模和行业地位。因此,监事会同意利扬芯片于上海市嘉定区投资建设“集成电路芯片测试工厂项目”的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该事项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利扬创芯片测试有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暨投资建设“集成电路芯片测试工厂项目”的事项。  (四)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具体事项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地后 24 个月;投产时间:取得土地后 30 个月;达产时间:取得土地后 42 个月;米/万元;  上述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协议为准。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海市作为长三角主要城市之一,具有良好的产业优势和地理优势,公司结合现阶段集成电路测试产能经营情况和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投资建设“集成电路芯片测试工厂项目”。一方面,集成电路产业拥有庞大的市场空间,目前中国集成电路测试供应相比快速增长的设计、制造市场需求仍有较大缺口,本次投资建设有助于缓解目前集成电路测试中高端产能紧缺的情况;另一方面,提升公司对客户的配套服务能力及市场响应速度,巩固并提升市场占有率。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确保协议签署后的正常履行。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展顺利与否仍存在不确定性。市场变化对项目进展造成的不确定性影响。本项目投资项目涉及的投资总额和具体实施内容等存在变动可能。资金紧张等因素而导致合作项目无法按期投入、完成的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时间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合理统筹安排资金。响,可能存在如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未能达到预期收益/年营业收入、财政贡献、能耗要求、就业人数等风险。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存在无法取得或无法按时取得相关许可的风险。公司会按照当地相关部门要求,积极推进项目投资建设实施工作。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控制风险,保障公司本次投资的安全和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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