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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应该具备哪些条款内容
来源: 法务网      时间:2023-07-09 10:13:32
一、

劳动合同应该具备哪些条款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资料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

劳动者故意不签劳动合同单位怎么办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来要求其签合同;如果劳动者拒绝的,则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三、

不签劳动合同怎么仲裁

没签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是: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

6.做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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